一、活动主题:“改革开放40年”图像和影音资料征集
二、主办单位:佛山市档案馆
三、征集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
四、征集要求
(一)图像和影音资料征集范围:
1、图像和影音资料制作时间为1978年到2017年。
2、见证城市、农村、交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环境等各方面的新、老图像和影音资料;
3、佛山百姓衣着、饮食、居住、出行、劳动、娱乐休闲等方面的新、老图像和影音资料;
4、反映社会生活的民风、民俗、重大活动、历史变迁等新、老图像和影音资料。
5、个人的家庭照、生活照、工作照、单位的景物照、生产照、活动照、集体照等老图像和影音资料。
6、反映改革开放40年变化的图像和影音资料(最好能有新旧对比)。
(二)征集细则
1、征集图像和影音资料可以单件或组件为一份,投稿数量不限。每位捐赠者需填写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表可于佛山市档案馆官网www.jtkid.com下载)。
2、接受纸质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和电子文件(即数码照片或者扫描件,采用JPEG格式,已转换为数码的音频和视频文件,数码照片为原始大小,不小于2MB)。谢绝电脑合成的图像和影音资料(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如有以上调整需作说明。不得添加任何技术处理)。
3、被评定入馆珍藏的图像和影音资料,主办方可将图像和影音资料用于非商业性的展出、印刷或宣传等,不另支付报酬。未获珍藏的图像和影音资料,主办方会把除数码文件外的实物归还给捐赠者,若计划用于商业性的展出或印刷,需与捐赠者协商解决照片使用权。
4、图像和影音资料主题健康向上,有艺术美感。
5、捐赠者须对图像和影音资料版权和真实性负责,严禁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所有征集的图像和影音资料如涉及到他人肖像权、名誉权或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捐赠者自行承担。
6、凡投稿图像和影音资料的捐赠者,均视为认同且接受本次征集之规则。
7、凡被评定入馆珍藏的图像和影音资料在领取珍藏证书及征集金时,必须与佛山市档案馆签订图像和影音资料使用协议,授予市档案馆图像和影音资料的使用权。
(三)征集方式:
1、捐赠者需将符合征集要求的图像和影音资料连同信息登记表(附件1)邮寄或递交到市档案馆(地址:顺德区乐从镇吉祥道10号佛山市档案中心3楼声像室),电子文件可发到市档案馆投稿专用邮箱(邮箱:8691548@QQ.com),邮寄或邮件请注明:“改革开放40年”图像和影音资料征集。
2、缺报名表的视为放弃投稿。
五、作品评选
市档案局将组织专家对作品及资料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于活动结束后在佛山市档案馆的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公布,对入选珍藏的图像和影音资料发放珍藏证书及征集金,具体如下:
一级珍藏3名,征集金每份999元;
二级珍藏15名,征集金每份600元;
三级珍藏30名,征集金每份400元;
普通珍藏130名,征集金每份150元。